駕照扣分多少需要重考
2019-04-15 18:19:32
作者:liyan6
【太平洋汽車網(wǎng)】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下面是一次性扣12分的交通違章行為:
1.開車超速 50%以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扣12分、罰款:200-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一次性扣12分。
3.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會被處以扣罰12分并且處罰款200元。
4.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駕駛證不予吊銷,但是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罰款200-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李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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