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速度低于60怎么處罰
2021-01-06 17:50:37
作者:luoting1
【太平洋汽車網(wǎng)】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因此,執(zhí)法部門將時速低于60公里的車輛處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處罰。
我國高速的最低限速一般為60km/h,特殊路況或者特殊天氣除外,而最高限速為120km/h。很多人關注的都是超速,往往就會忽視最低限速。然而,如果行駛時速低于規(guī)定速度,也是要面臨相應處罰的,處罰標準如下: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guī)定最低速度時速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3分。
2、在高速公路低于最低時速行駛,低于最低限速20%以內的,不予罰款處罰。
3、因修路、堵車、雨霧等惡劣天氣造成高速公路上車輛時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將不予處罰。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羅婷1)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