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速公路速度維持多少
2020-11-18 16:12:46
作者:lilinwei
【太平洋汽車網】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上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項:
1、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2、根據各設計有所不同從80-120公里每小時不等,一般進于高速公路一公里內會看見路邊有數字牌如80,100,110,120等牌面紅色表示允許行駛的最高速度(不能超過百分之十),牌面黑色并有斜劃線的表示時速不能低于此數目一般三車道是110,四車道是120,二車道山區(qū)或丘陵地帶是80至90公里每小時同時注意快車小車靠左,大車重車靠右,實白線到護欄屬于緊急停車道,禁止行駛。(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李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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