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雨天如何正確使用燈光
2019-07-19 17:02:16
作者:lingxiufang
【太平洋汽車網(wǎng)】高速公路雨天正確使用燈光: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guī)定: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凌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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