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營轉非后還能開幾年
2024-12-04 10:50:02
作者:資訊小編
車輛營轉非后能開的年限不是固定的,要根據(jù)車輛類型來確定。
如果是出租車營轉非,使用年限仍為8年,自出廠之日起8年強制報廢,不再年審,沒有延緩報廢期。比如一輛2015年出廠的出租車,在2020年營轉非,那么到2023年就得強制報廢。哪怕車況再好,也不能延期。
如果是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則是12年。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專用校車使用15年。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30年。
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而且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另外,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guī)定報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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