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車還能開幾年報廢
2023-12-25 18:28:55
作者:資訊小編
5-10年,6年后到15年每一年年審一次。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中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第六十五條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經(jīng)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制作撤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將收繳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以及撤銷決定書轉至機動車登記地或者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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