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新能源車過戶政策
2023-12-25 18:26:53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1.專用牌照額度自啟用之日起滿3年。
2.二手車受讓人與購買新車消費者必須具備同樣的要求,并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3.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須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經本市相關部門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向二手車受讓人發(fā)放確認憑證,受讓人憑確認憑證和相關材料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轉讓、變更后,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二手車受讓人將無法取得免費專用牌照。
法律依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在本市注冊登記且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自專用牌照額度啟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變更。
新能源汽車發(fā)生轉讓、變更的,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二手車受讓人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有關要求,并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二)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名下無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
經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發(fā)放確認憑證。受讓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發(fā)生轉讓、變更后,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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