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雨看不清路違章扣分嗎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zhuǎn)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nèi)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fā)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雨天行駛的注意事項如下:
1、減速慢行:無論道路寬窄、路面狀況好壞,雨中開車要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觀察前后車輛與自己車的距離,提前做好采取各種應急措施的心理準備。
2、保持車距:雨天行駛視野受阻,要注意保持車輛距離,隨時觀察前后車距,增加安全距離。特別是要遠離大車,一是會阻擋視線;二是大車能通過的積水小車未必能通過,且大車容易濺起水浪,干擾小車行駛。
減速慢行、保持車距是雨天行車必須牢記的安全守則,雨天路面濕滑,造成高速行駛時,突然剎不住。而減速慢行、保持車距是能有效預留剎車時間,防止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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