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最多用幾個駕駛證處理
駕駛證消分具體流程如下:
1、駕駛人需要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前往違法地車管所或者是駕駛證核發(fā)地車管所處理,并且支付相應的罰款。等到交完罰款之后,即可消分。
2、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分有達到12分的情況下,需要去指定的地方參加學習道路安全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方面的知識。然后再去參加科目一的考試,只有成績合格之后才可以消除記分。
3、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時間內,扣分累積超過24分。不僅需要考科目一,還需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只有成績合格后才會消除記分。否則就需要繼續(xù)去學習和考試,一直到通過為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guī)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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