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適用范圍
2019-04-30 01:08:55
作者:luoting1
一、適用范圍:(一)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1、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財產(chǎn)損失在3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2、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但是對賠償有爭議的。
(二)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
1、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
2、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3、駕駛?cè)藷o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4、駕駛?cè)孙嬀啤⒎脟夜苤频木袼幤坊蛘呗樽硭幤返?
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shè)施或者其他設(shè)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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