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投訴:對《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幾點質疑
[2004-02-12 10:24:30] 太平洋汽車網(wǎng)
pcauto
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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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uiying
本文為網(wǎng)友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
本人是一個機動車輛的保戶。一日無事,翻開了保險合同背后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仔細閱讀了一遍,發(fā)現(xiàn)有幾個問題不甚理解:
一、責任部分
1、第一條的第4點: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這些都屬于自然災害,保險人負責賠償。但在責任免除中,地震所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卻不負責賠償。難道地震不屬于自然災害嗎?地震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賠償有什么依據(jù)嗎?在我看來,只有一種解釋,地震所造成的損失將是巨大的、極其慘重的,而其它負責賠償部分的所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小或者只是局部的。例如雪崩只有開車到到珠穆朗瑪,海嘯只有到遠離內(nèi)陸的海島上去兜風了。當然,這些自然災害包括地震都是百年難得一見的。
2、責任免除中有“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保險人不負責賠償。還有一條解釋:“私家車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無論在車上、車下,都不屬于第三者”。本人表示不理解。假如:某人駕駛一輛私家車(全保),因純屬操作不當沖進自家房屋,撞死親人,損毀財產(chǎn),自己也受傷,當然也有車損。請問,這樣的情況也是屬于“責任免除”嗎?保險公司也要拒賠嗎?我想結果當然不會是這樣,但這一條讓人不好理解。還有“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財產(chǎn)可以理解,因為它不屬于機動車輛保險范圍,人員就不好理解了(因為保了車上人員險)。責任免除部分應該說明在什么情況下,這樣保戶就明了了。
3、進廠修理其間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或第三者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不負責。這一點我認為不太合情理。如果是修理方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可以理解,但,假如我開車進廠時不注意撞了廠內(nèi)的人或物,或者是經(jīng)修理后需要自己試車(還未結帳,因為還不知道車修好了沒有,還有沒有其他毛。,在試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或第三者的損失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償嗎?
4、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中斷通訊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人不負責。從這一條來看,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的直接損失部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我開車撞傷了人,可以只負責傷員的醫(yī)療費用(直接損失),而傷員的什么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間接損失)就可以不負責?一樣的道理,假如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停電而導致一個正在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報廢,這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
二、賠償處理部分
1、“第十七條 根據(jù)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guī)定的金額內(nèi)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請問,為什么要實行絕對免賠?實行絕對免賠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保險費率是保險公司制定的,保戶買保險所交的費用可是100%的,一分也不能少。為什么到保險公司賠償?shù)臅r候就要免賠5—20個百分點呢?而且堂而皇之的要“絕對”!推銷保險的時候保險費為什么不下浮5—20個百分點?我交了100%的保險費用,就應該得到100%的保險賠償,這應該是天經(jīng)地義的。作為保險公司,為什么收了保戶100%的保險費,卻在賠償時要大打折扣?據(jù)說,實行絕對免賠意為懲戒交通事故的制造者,責任越大懲戒越重(5—20%的賠償金額)。但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事主在交通警察隊已經(jīng)得到了應有的懲戒,何勞您保險公司再來教訓一次呢?更何況保險公司只是一個非“執(zhí)法”企業(yè)?退一萬步說,保險公司可以對交通肇事者進行懲戒,其“懲戒”款項也只能上交國庫,而不應成為保險公司的“合法”營業(yè)收入。但賠償權掌握在保險公司手中,何況保戶在投保時業(yè)已在保險合同(早已格式化了的)上簽了字,就表示了對《條款》的認可,賠多賠少也只有聽保險公司的擺布了。這是否屬于“霸王條款”?再談一點《條款》以外的話題。
本人是一個機動車輛的保戶。一日無事,翻開了保險合同背后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仔細閱讀了一遍,發(fā)現(xiàn)有幾個問題不甚理解:
一、責任部分
1、第一條的第4點: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這些都屬于自然災害,保險人負責賠償。但在責任免除中,地震所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卻不負責賠償。難道地震不屬于自然災害嗎?地震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賠償有什么依據(jù)嗎?在我看來,只有一種解釋,地震所造成的損失將是巨大的、極其慘重的,而其它負責賠償部分的所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小或者只是局部的。例如雪崩只有開車到到珠穆朗瑪,海嘯只有到遠離內(nèi)陸的海島上去兜風了。當然,這些自然災害包括地震都是百年難得一見的。
2、責任免除中有“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保險人不負責賠償。還有一條解釋:“私家車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無論在車上、車下,都不屬于第三者”。本人表示不理解。假如:某人駕駛一輛私家車(全保),因純屬操作不當沖進自家房屋,撞死親人,損毀財產(chǎn),自己也受傷,當然也有車損。請問,這樣的情況也是屬于“責任免除”嗎?保險公司也要拒賠嗎?我想結果當然不會是這樣,但這一條讓人不好理解。還有“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財產(chǎn)可以理解,因為它不屬于機動車輛保險范圍,人員就不好理解了(因為保了車上人員險)。責任免除部分應該說明在什么情況下,這樣保戶就明了了。
3、進廠修理其間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或第三者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不負責。這一點我認為不太合情理。如果是修理方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可以理解,但,假如我開車進廠時不注意撞了廠內(nèi)的人或物,或者是經(jīng)修理后需要自己試車(還未結帳,因為還不知道車修好了沒有,還有沒有其他毛。,在試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或第三者的損失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償嗎?
4、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中斷通訊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人不負責。從這一條來看,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的直接損失部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我開車撞傷了人,可以只負責傷員的醫(yī)療費用(直接損失),而傷員的什么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間接損失)就可以不負責?一樣的道理,假如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停電而導致一個正在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報廢,這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
二、賠償處理部分
1、“第十七條 根據(jù)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guī)定的金額內(nèi)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請問,為什么要實行絕對免賠?實行絕對免賠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保險費率是保險公司制定的,保戶買保險所交的費用可是100%的,一分也不能少。為什么到保險公司賠償?shù)臅r候就要免賠5—20個百分點呢?而且堂而皇之的要“絕對”!推銷保險的時候保險費為什么不下浮5—20個百分點?我交了100%的保險費用,就應該得到100%的保險賠償,這應該是天經(jīng)地義的。作為保險公司,為什么收了保戶100%的保險費,卻在賠償時要大打折扣?據(jù)說,實行絕對免賠意為懲戒交通事故的制造者,責任越大懲戒越重(5—20%的賠償金額)。但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事主在交通警察隊已經(jīng)得到了應有的懲戒,何勞您保險公司再來教訓一次呢?更何況保險公司只是一個非“執(zhí)法”企業(yè)?退一萬步說,保險公司可以對交通肇事者進行懲戒,其“懲戒”款項也只能上交國庫,而不應成為保險公司的“合法”營業(yè)收入。但賠償權掌握在保險公司手中,何況保戶在投保時業(yè)已在保險合同(早已格式化了的)上簽了字,就表示了對《條款》的認可,賠多賠少也只有聽保險公司的擺布了。這是否屬于“霸王條款”?再談一點《條款》以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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