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哈市及周邊地區(qū)正熱銷一種價格在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俗稱“電子狗”的車載裝置。車主裝上它后,路上哪有攝像頭、哪有限速流動車都可以提前獲得提示。據了解,該“電子狗”裝置從設計到生產并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車主安裝它,到底是帶來了方便,還是帶來了麻煩?一時間,爭議四起。為此,記者進行了一番調查采訪。
安裝“電子狗”逃掉不少罰單近日,有車主反映:許多汽車裝飾美容行向車主們散發(fā)廣告單或直接將名片插在車玻璃上,公然叫賣一種對電子警察具有反偵察功能的“電子狗”。這種產品聲稱能夠幫助車主逃避道路違章處罰,還不受交警限制使用,終身保修,免費升級。
10月3日,在南崗區(qū)宣化街某汽車美容店,曾多次違章而被罰款的張先生為其私車裝上了“電子狗”;丶业耐局,張先生答應讓記者見識一下這“高檔玩意”。坐在車里,張先生指著擋風玻璃前一個銀灰色的盒子說,這就是“汽車電子狗”。張先生啟動了汽車,“電子狗”立刻發(fā)出聲音:“道路安全系統(tǒng)已啟動,請系好安全帶,祝行車平安!鞭I車開過了4個交通崗,在距離中山路一個交通崗大約200米的地方,“電子狗”突然發(fā)出聲音:“請按交通指示行駛!庇浾邌栠@是什么意思?張先生得意地說:“這說明這個交通崗安裝了電子警察,所以它才會報警。剛才的4個崗就沒安裝電子警察,所以沒有提示!毙熊囍校瑥埾壬榻B,他平常喜歡開快車,為此沒少挨罰,最多的時候一個月被電子眼拍下過4次。現在有了這“汽車電子狗”,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按相應規(guī)定速度行駛,對自身也是一種保護;另一方面如果有急事開快車、闖紅燈也不怕電子警察,沒有提示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通過。
“現在哈大、哈阿、哈同等幾乎所有高速公路都安裝了電子眼,只要超速就得被處罰,安上‘電子狗’,能逃避不少罰款!10月6日晚上,記者參加一家車友俱樂部聚會時,身旁幾個車主的對話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南老板開的是一輛“奧迪A6”,因在大連養(yǎng)殖海參,經常開車在京哈高速上跑,有兩次被電子交警拍了照,南老板給轎車上安裝了一只汽車“電子狗”,“有了它的提示,遇到電子眼,我提前把車速降下來就行了。”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使用這種“電子狗”的多是一些經常長途行駛的車輛。據一輛往返哈爾濱———佳木斯的長途客車司機講,哈爾濱到佳木斯這段高速公路路況不錯,可就是要求限速在80公里/小時,一些乘客在路上急得要命,司機們想加油卻不敢快開,安裝了“電子狗”后,一些長途車要么晚發(fā)車,要么提前到,中途根據“電子狗”的提示可快可慢,既節(jié)省了時間,也逃避了處罰;私家轎車車主王先生認為,既然車主交納了高速公路養(yǎng)護費,就應該享受高速公路的快捷行駛服務,開著奔馳車一路限速60邁,簡直就是浪費時間和能源。花幾千元安裝“電子狗”也是車主們無奈的選擇。B暗訪商家:汽車裝飾行公然擺賣“電子狗”根據車主提供的線索,記者撥通了一家叫金火眼公司的電話。老板康某介紹道,該公司銷售的“電子狗”是全球衛(wèi)星定位高級GPS,純正原裝進口,專為中國城市道路設計開發(fā)的產品。這種產品可以接收到24顆衛(wèi)星信息,偵測到前方400米至2000米的各種測速、限速儀器,可提前用語音告知車主,使車主逃避處罰。他告訴記者,這種“電子狗”安裝在自己車內,不易被交警發(fā)現,路遇臨檢或年檢時,可以輕松拆裝,十分方便。該產品在南崗區(qū)宣化街、文昌街,道外區(qū)宏偉路等多家汽車裝飾行都有代理銷售點。
為了查清事情真?zhèn)危?0月9日,記者跟隨市工商局經檢支隊的執(zhí)法人員來到了文昌街百車福汽車用品經銷公司。詢問有沒有“電子狗”賣時,一名女服務員指著玻璃貨柜上兩個盒子告訴執(zhí)法人員,以前經銷的普通“電子狗”產品價格都在300元左右,現在“電子狗”也升級換代了,她這兒有兩種品牌的“電子狗”,一個是韓國縱天牌,一個是臺灣先知牌,價位分別是1500元和1650元。她隨即打開包裝給執(zhí)法人員演示,“電子狗”很小,外形并不像狗,是一個巴掌大小的電子儀器盒有外部感應器和內部報警器兩部分組成,兩部分可連接在一起,一端插在車頭點煙的電子口上,報警器就可置于汽車儀表盤附近。說明書上說,一旦發(fā)現前面有電子眼或者有限速要求,報警器就會用中文女聲播報,同時綠燈不停閃動,如果信號不是很強,報警器就會放出音樂,照樣可以提醒。服務員說,“這個產品賣了好幾個月,還比較好賣,一年或一段時間以后,可上網免費升級,至今也沒有警察查過。”
隨后,記者與執(zhí)法人員又到了宣化街幾家汽車裝飾行、修理店和汽配廠,發(fā)現類似“電子狗”的“交通安全報警器”、“交通安全導航預警儀”或“反雷達測速器”等產品,都在貨架上公然擺賣。問及銷售這種產品是否合法?銷售者均表示不知道。C工商提醒:“電子狗”技術含量低銷售違法目前,哈市市區(qū)共有近200處電子警察,也就是俗稱的“電子眼”。電子警察的工作原理主要是通過雷達傳輸無線電系統(tǒng)、鐳射光學系統(tǒng)或采用如地感壓力的物理系統(tǒng)來工作。據了解,“汽車電子狗”的原理就像手機一樣向外發(fā)送電子波,在其允許范圍內來回搜索,當它進入交警測速雷達的捕捉范圍時,接收到電子攝像頭發(fā)出的無線電信號就會報警。電子警察的后兩種工作原理與無線電基本無關,對于這些電子眼,“電子狗”就需要另外的方式。另外,現在交警使用的新型超速抓拍系統(tǒng),根據實際使用需要,其雷達范圍只設定在50至100米左右,而且是對同向車輛的車尾進行測速、抓拍。因而當“電子狗”探測到測速儀時,超速汽車可能已經被測速抓拍儀抓拍下來。再有,隨著路況的變化,哈爾濱市路口設立的電子警察不斷增多,這些都是對“汽車電子狗”的新挑戰(zhàn),為此這類產品要不斷進行升級換代,有的低質產品,升級幾次就不好使了。
幾日來,通過對“汽車電子狗”銷售網點的調查,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多家批發(fā)和代銷網點不能出具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從最初設計到批量生產,都沒有經有關部門的審核批準,本身就是違法產品。
為此,市工商局經檢支隊四大隊隊長潘明輝講,“經營范圍”的大前提是:合法經營,即企業(yè)所進行的經營必須是在國家現行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否則就是違法。所以,銷售這種“電子狗”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在現場,執(zhí)法人員封存了所有“電子狗”產品,并為經營者下達了詢問通知書。D交警態(tài)度:帶“狗”上路車主要接受處罰給汽車裝“電子狗”是否合法呢?記者就此向哈市交警支隊秩序處進行了咨詢,警方表示,不允許個人私自安裝“汽車電子狗”,一旦發(fā)現立即拆除并處以罰款。
據市交警支隊副處長佟少杰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半娮庸贰笔且环N高科技產品,雖然其具有兩面性,既可以善意提醒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規(guī)則,也可能被駕駛人利用以逃脫處罰。但是,多數駕駛人安裝“電子狗”不是為自身安全,而是為了給自己在沒有檢測到電子警察時超速行駛提供方便,蓄意逃避交通處罰,這種行為依法應屬違法行為!鞍惭b‘電子狗’對于車主來說看似安全,實際上是更不安全了。”佟少杰擔憂地說:“不少安裝了“電子狗”的車主膽子大了,個別司機在沒有電子警察和測速器的路段闖紅燈和超速,放松了應有的警惕和自覺,這樣對司機和行人的安全都是一種威脅。根據《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件》第26條和114條規(guī)定,機動車不得加裝、使用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光電設備、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或者影響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功能和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裝置,機動車違反此項規(guī)定的,處以200元罰款。
為此,警方提醒:為了生命安全,切莫心存僥幸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標準是公安交通部門根據實際路況而設定的,超速行駛會導致駕駛人視力下降,判斷不準,制動距離延長,且會干擾正常車流,形成事故隱患。另外,公路測速系統(tǒng)一直在升級,“電子狗”的靈敏度并無保證,依靠“電子狗”可能會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