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廣州居住的人,沒有人不曾為堵車所苦。堵車時狹小的空間里悶熱的高溫、極足的“人氣”、酸疼的雙腿,使得所有常坐公車的人心驚膽寒。當然,也不是全部人都如此,這個城市里自然還有一些人,來去有專車接送,當然感覺不到堵車之苦了。
去年禁摩之后,好象在一夜之間,廣州的街頭出現(xiàn)好多賣電動車的店鋪,也有了好多騎電動車的人。我平時是個凡事都不大在意的人,看到鋪子里擺賣的那些樣式蠻酷,而且也挺簡潔的車子,我倒很好奇地看了看。沒有幻想過買車,因為明知道沒那個本事,倒是很向往了一陣子買輛電動車。這樣的話,有時間就可以騎上它去火爐山散散心?吹綀蟮勒f其它的城市不禁電動車的報道,覺得挺有希望,可是不曾想,沒過多久,廣州市就明確表態(tài),不允許電動車上街,不禁郁悶。
郁悶的不是我不能買電動車了,而是這件事簡直有些和老百姓開玩笑的意思。老百姓可供選擇的出行方式看起來挺多,最通常的是坐公交車、坐地鐵、騎自行車、打的這幾種,實在精力充沛的人,也可以選擇徒步趕路。但實際上,公交車太擠,地鐵覆蓋面不夠廣,打的太貴,騎自行車太累,而且實在能長徒跋涉去上班的人也不算多。以前還可以騎摩托車,現(xiàn)在摩托車禁掉了,老百姓自然而然地給自己增加了電動車的選擇,看中的就是它可以補幾種交通方式的不足,既便宜輕便,又省錢,F(xiàn)在,禁止電動車上路之后,又沒摩托車可騎,就只好逼使他們選擇那些或多或少都有些缺憾的交通方式了。而且,那些買了電動車又不能上路的人更郁悶,雖然說起來不貴,但也要兩千大元呢,也是一般人大半個月的工資了。
郁悶之余,產(chǎn)生了兩個疑問。其一,為什么在禁摩、禁電動車之余,廣州市仍然明確表示不會限制小車?固然,摩托車存在擾亂交通,存在治安隱患的情況,電動車固然存在著“占用道路資源”的情況?墒请y道小車撞到人會不比摩托車和電動車撞人更疼?難道小車不污染環(huán)境?而且,據(jù)講,廣州市的堵車,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私家車增長幅度過快造成的。如果說起廣州市的“兩搶”案多是由摩托車而發(fā)的,那就更有點幽默感了。街頭搶案的作案工具是摩托車,而實際上干“大票”的犯罪分子卻多是用小車做工具的,比如打劫銀行等?梢,如果從治安角度來考慮的話,禁小車也有一定的必要。禁摩的理由既然有繼續(xù)商榷的余地,那么,禁電動車的理由相對來說就更欠說服力了。交警部門“嚴重占用道路資源”的說法真不知從何而來,老百姓交了稅,當然有權利在路上走,不管騎電動車還是騎自行車,那都是他們的權利。偏執(zhí)一點說,這種說法實際上質疑了這一部分市民利用市政設施的合法權益,實在是說不通。何況,電動車占用道路資源,難道小車不占用更多的道路資源?為何獨禁電動車不禁小車?心理陰暗一點的人就會認為,這種反差是只禁窮人,不禁富人,讓窮人為富人讓路,于公平原則有違。甚至還聽過一些滑稽的說法,說是因為廣州要發(fā)展汽車產(chǎn)業(yè),所以要禁掉那些跟汽車產(chǎn)業(yè)有競爭的交通工具,為小車開路。
其二,為什么禁摩時要聽證,禁電動車時就可以說禁就禁?就不說什么主人仆人糾纏不清的關系了,起碼來說,生活在這個城市里的人,應該就有權利對跟自己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政策發(fā)表意見。可是這次,什么都不說,突然就來個“不予登記及不準上路”。重大的市政決策要進行聽證,這也是開風氣之先的一件事,雖然也有些聽證淪為了擺設。禁電動車這件事,當然對某些有車接送的人來說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對于老百姓而言,就是大事。不準電動車出街,他可能早上起來就要發(fā)愁,又要去硬著頭皮趕公交了。而且這還是每天都會經(jīng)歷的煩惱。所以,不管怎樣,這件事先總該先聽證一下吧,可是沒有。想必那些花千把兩千買了電動車的人,恐怕又要徒嘆奈何,只怪自己運氣不好了。
當然,客觀一點來說,禁電動車,意圖是好的,絕不是有意跟人為難。只是這個決策似乎欠周密考慮。大家都有切身體會,現(xiàn)在車太多、路太堵,絕不僅僅是摩托車或電動車造成的,而是有著綜合的原因的。因此,只要管理得當,門檻適度,電動車不僅不會成為堵車的主因,而且還可以大大改善大家的出行條件,提高出行“快感”。大家也都對城市里的嚴重污染有著切膚之痛,而電動車這種新玩藝,正好是一種環(huán)境保護切實可行又廉價的新選擇。那么,從這方面來說,失去的可能是一些維持交通秩序的成本,換來的是清潔的空氣,又怎么能不讓人欣喜呢?從長遠看來,拋開污染的問題不說,石油終有一天要用完,想遠一點:如果有那么一天,石油貴到我們的公交系統(tǒng)不堪重負而難以運轉,到時候才去應變,才去考慮電動車等選擇,是不是有點太倉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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