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為什么沒有給合同
【太平洋汽車網】有些車友會發(fā)現購車沒有購車合同,這是一小部分情況,但即使沒有購車合同只要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發(fā)票就證明這輛汽車是你的了。一般情況,車主交了定金就會給合同,如果店內沒有給合同,車主應主動索要。
購車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車輛信息詳細標明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fā)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細節(jié)要多多注意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jié),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yǎng)、維修等售后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yǎng)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后,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三)違約責任要明確
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fā)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于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于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四)售后服務注明
售后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胡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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