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的滯納金是多少
2025-01-01 03:18:07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wǎng)】一般從機動車發(fā)票日確定起算,從第61天開始按日計算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當然有的稅務機關會扣除稅務機關檢查、審理所花費的時間,但具體還是要結合個案分析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13條明確規(guī)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購置稅稅率是10%。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2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j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的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退稅。
一是車輛被退回廠家或經銷商,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可以退稅。二是公安機關不予登記注冊的車輛,可退還全部已繳稅款。三是符合免稅條件但已征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可辦理退稅。車管部門不給予入戶證明,銷售方退車證明和負數(shù)機動車銷售發(fā)票。車購部門給的完稅憑證和完稅證。帶齊以上證明到車購征收部門辦理。如果是單位的車要提供開戶銀行與帳號。(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陳美連)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