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責任認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1.什么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違法行為時,依據(jù)交通法律法規(guī),定性、定量判斷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因果關系時形成的文件材料。它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性文件,其目的是為了分清事故責任,依據(jù)交通法等法規(guī)對肇事者做出正確、適當?shù)奶幜P,為以后的事故損害賠償?shù)於ɑA和提供依據(jù)。教育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研究交通事故規(guī)律,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根據(jù)以下原則進行:
1.程序是合法的。
2.事實很清楚。
3.證據(jù)確實充分。
4.適用法律是正確的。
5.公平的責任劃分。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jù)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但未發(fā)現(xiàn)逃逸人員、車輛或者交通事故事實無法查證的除外: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的基本信息;
(二)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jù)和事故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或者事故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名稱和日期。
建議: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制作期限,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明力。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期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當在下列期限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十日內,對已經勘驗、檢驗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者,作出交通肇事證明書后十日內扣押交通肇事逃逸者及其車輛。
三、如需進行檢查鑒定,應在檢查鑒定結果或復查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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