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金額如何確定?
鄂爾多斯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金額確定方式如下: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購買新能源車價稅合計不超過 33.9 萬元且在內(nèi)蒙古、寧夏、陜西、山西落戶或價稅合計超過 33.9 萬元含且在鄂爾多斯市落戶注冊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的,30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5000 元,20 萬元含—30 萬元的補貼 4000 元,10 萬元含—20 萬元的補貼 3000 元,10 萬元以下的補貼 2000 元。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以舊換新購買新能源車,消費者轉(zhuǎn)讓或報廢本人名下 2024 年 3 月 31 日含前注冊登記的非營運小客車并在鄂爾多斯市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車注冊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的,30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9000 元,20 萬元含—30 萬元的補貼 8000 元,10 萬元含—20 萬元的補貼 7000 元,10 萬元以下的補貼 6000 元。
另外,康巴什區(qū)在 7 月 19 日-7 月 21 日(補貼資金發(fā)放完畢活動自動截止)期間,消費者在康巴什區(qū)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車,注冊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的,按照購置發(fā)票金額(不含增值稅),購買 10 萬元(含)以下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可申領(lǐng) 4000 元補貼資金,購買 10 萬元-20 萬元(含)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可申領(lǐng) 5000 元補貼資金,購買 20 萬元以上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可申領(lǐng) 6000 元補貼資金。
申請補貼需準備相關(guān)材料,如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購車發(fā)票、行駛證、登記證、銀行卡等,通過“鄂爾多斯市商務(w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線上申請。
注意,購車補貼申請人、新購車輛所有人等相關(guān)材料所有人須為同一自然人或企業(yè),申請人對申請材料負責(zé),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不得誤導(dǎo)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