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行政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道路交通安全行政處罰程序主要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
簡易程序用于違法事實清晰、罰款金額不多的情況能當場定罰。比如司機輕微超速交警可當場開罰單。
一般程序包含立案得先確定有違法的事接著調(diào)查把情況弄清楚然后做處理決定再就是說明理由、告知權(quán)利得跟當事人講清楚為啥罰、有啥權(quán)利之后當事人能陳述和申辯接著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最后送達。比如酒駕這類較復雜的情況就按一般程序走。
聽證程序呢是行政機關(guān)為公正罰得合理處罰前開聽證會廣泛聽意見。比如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可能就會用聽證程序。
適用簡易程序的能由一個交警來辦做出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要當場給被處罰人。要是被處罰人不要那交警得按規(guī)定處理。
總之這些程序都是為了保障處罰合法公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