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是多少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限額范圍是這樣的。
在全國統一標準下有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 18 萬元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相關費用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 1.8 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 0.2 萬元。
要是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 1.8 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 1800 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 100 元。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從 2020 年起這個標準就開始實行啦。每輛機動車都得投保交強險這樣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獲得相應的基本保障。
總之交強險的限額范圍明確清晰能為大家在道路行駛中提供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