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哪些情況不適合調解
交通事故有不少情況是不適合調解的。
比如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還有與手續(xù)不全車輛發(fā)生事故當事司機酒駕或毒駕雙方對事故原因和歸屬有爭議損壞公共設施的事故單方事故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事故有人員傷亡車主短期內沒有財產賠償車主單位是國營企業(yè)或者上市公司傷情嚴重需安裝假肢或存在后遺癥傷情屬于可評可不評或可高可低需要車主承擔的賠償金額較高且車主無法當場支付上有老下有小涉及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的情況都不適合調解。
遇到這些情況建議通過訴訟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確保能得到應有的賠償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