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608至19座的類客車,2噸以上至5噸(含5噸)的貨車;二類客車為:1。7座及以下類乘用車。小型客車,包括2噸以下的小型貨車,通行費價格換算系數(shù)為1;2.類客車、8-19座客車、2噸以上至5噸(含5噸)的貨車,通行費價格換算系數(shù)為2,測量前軸高度的方法為從地下至車輛上方垂直測量;3.前高小于1.3的I類客車、轎車、吉普車和摩托車。4.頭部高度大于或等于1.3的類乘用車,小型貨車、輕型貨車和微型客車,包子因此定義為類車;5.按車輛外觀分,有一類車,帶車廂的整車,兩類車。底盤有駕駛室,沒有車廂,用于改裝自卸車、消防車、汽車起重機等特種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