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車速應該控制多少?
1、我國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2、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內,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3、客貨分流,道路限速容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