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要到市、縣兩級車管所補辦行駛證,辦理對象及范圍是需要辦理業(yè)務的市民,申請條件是需要辦理業(yè)務的市民,辦理材料有: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2、身份證明;3、機動車駕駛證;4、《機動車駕駛?cè)松砩眢w條件證明》。辦理時限是3日;辦理流程:提交資料-受理-繳費-領取機動車駕駛證;收費依據(jù)及標準是發(fā)改價格[2004]2831號,(機動車駕駛證工本費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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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本)行駛證是不能在異地辦理的,如果自己沒空辦理,可以將相關材料寄給親朋好友,讓他們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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