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雨時不開雙閃燈,但能見度小于100米時,必須開雙閃燈,以保證行車安全。同時要打開前后霧燈,并相應減慢車速。霧燈光束散射,亮度和穿透能力更強。后霧燈還能給后車更明顯的提示,大大增強了行車安全性。同時開啟雙閃燈,提醒后車保持安全距離。
天上雙閃對嗎?
即使是下雨天,也不能濫用雙閃燈,因為在高速公路上打開雙閃燈,容易導致對后面的車誤判,分不清哪些是靜止的,哪些是運動的,增加了安全隱患。但是大雨或者特殊情況一定要開雙閃燈。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到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此外,雙閃燈還必須在車輛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導致故障車輛臨時停車并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時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