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不及格就不能考科目四。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車管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在通過科目一考試后,可以預約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
成功后,可以繼續(xù)進行測試。通過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后,申請人可以在同一天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包括:公交車準備、起步、直行、換擋操作、變道、停車、直行、路口左轉(zhuǎn)、路口右轉(zhuǎn)、過人行橫道、通過學校區(qū)域、通過。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內(nèi)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每個科目考試的合格標準是:
(1)科目一滿分100分,90分合格;
(2)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掛車準駕車型考試合格,滿分90分,其他準駕車型考試合格,滿分80分;
(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滿分分別為100分,分別達到90分者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