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已經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申請。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條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車管所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一日內出具學習駕駛證書,科目一100分,合格90分。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應當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條件:申請小型汽車準駕車型的,可以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書后十日內預約考試,最低要求80分。低于80分就不及格。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首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應當預約考試科目三,應當符合規(guī)定: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可以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書20日后預約考試。100分是滿分,必須達到9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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