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道路安全交通法實施條例》第16條,15年車齡的車輛每年應檢驗兩次。車輛類型為非營運車輛和微型車輛。年檢合格后,車輛可以繼續(xù)行駛和使用。如果年檢不合格,車輛將被強制報廢。根據(jù)不合格的車輛檢測結果,對車輛進行維修,然后去檢測線進行檢測。機動車檢驗中不合格項目最多的是尾氣排放不合格。在檢驗之前,還可以對車輛進行大修,以一次性通過檢驗。
2020年11月20日后,九座以下非營運私人車輛六年內免檢上線,面包車除外。車輛使用滿六年后,每兩年檢驗一次,并非2020年11月20日后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執(zhí)行標準。網上所有享受六年免檢的機動車都可以享受這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