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車輛行駛途中的影像及聲音,由于這一特性,它的主要作用是為交通事故提供證據(jù),進而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并且記錄儀還可以記錄一些突發(fā)的奇聞異事。
下面列舉幾個實際的例子:
1、碰瓷者。有了行車記錄儀,就可以看出碰瓷者有意的行為,因為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車的行駛速度,以及碰瓷者是否故意往車上撞等信息。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儀,就沒有有效的證據(jù),這種情況下就百口莫辯了。
2、交通事故的記錄。兩輛車碰撞了,一看行車記錄儀,誰的責任一目了然,交警處理起來也會快速準確。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儀,則很難證明是誰的過錯。
3、還可以記錄一些突發(fā)的奇聞異事。例如隕石墜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