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接打電話會被扣3分。違規(guī)接電話分數從2分提高到3分。公安部發(fā)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guī)定: 在保持對醉酒駕駛、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tài)勢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影響程度,調整了交通違法記分。 記分增加: 1.駕駛機動車在機動車停車排隊前或者緩慢行駛時,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2分變至3分;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2分變至3分。 記分減少;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12分減為9分;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6分減為3分; 3.造成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12分;造成輕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6分;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標線的3分減為1分; 5.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的9分;駕駛未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3分; 6.駕駛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道路客車、旅游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3分;駕駛除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