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受害人可以享受交通事故與工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的雙重賠償。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由于侵權行為的發(fā)生而形成侵權民事法律關系獨立于受害人單位而存在,侵害人并不能因受害人享受工傷待遇而免除侵權責任。其次,抵消減免工傷保險待遇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