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出借車輛發(fā)生事故出借人一般不需要擔責,但如果出借人存在一定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機動車因出借而非出借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并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實際駕駛人即借用人承擔,出借人不擔責。但如果因車輛本身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出借人存在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