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以下(含7座)汽車、2噸以下(含2噸)微型客車和皮卡車為類車輛。除了一類車,還有二類車、三類車、四類車、五類車。具體如下:類車輛為8至19座的客車和2噸以上至5噸(含5噸)的貨車;20-39座客車、5噸以上至10噸(含10噸)貨車、20英尺集裝箱車為三類車;40座以上(含40座)客車、10噸以上至15噸(含15噸)貨車、40英尺集裝箱車為四類車輛;5噸以上的貨車分五類。除了以上分類,還可以根據(jù)測量頭高的方法進(jìn)行分類,從地面到車輛上方垂直測量前軸的位置。前高小于1.3m的一類交通工具,如轎車、吉普車、摩托車等。II類車輛,其前部高度大于或等于1.3m,如小型貨車、輕型貨車、小型客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