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混合動力汽車有補貼:1。根據(jù)2009年2月7日發(fā)布的《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公共服務(wù)用乘用車和輕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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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用車方面,每輛節(jié)油率超過40%的混合動力汽車可獲得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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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補貼;2.每輛純電動汽車補貼6萬元,每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25萬元。10米以上的城市公交車也有補貼標準;3.節(jié)油率40%以上的混合動力汽車每輛最高補貼42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補貼50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