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的一個記分周期是12個月:1。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是從駕駛?cè)说谝淮晤I(lǐng)證之日起至次年同日的前一日止。如果駕駛?cè)顺醮晤I(lǐng)證日期為2013年4月1日,其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收繳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3.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4.機動車駕駛?cè)嗽谝粋€記分周期內(nèi)記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