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200m,最高時速60KM。低能見度下車速的具體內(nèi)容如下: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手電筒。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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