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5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的違法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后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并且可以通過郵件、SMS、電子郵件等通知機動車輛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以下是車輛違章的具體描述:1。定義:車輛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法規(guī)的行為。2.后果:車輛違章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扣留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注銷駕駛證、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查詢方式:到各市、區(qū)、縣交通大隊辦事大廳通過觸摸式查詢終端進行查詢;撥打語音電話查詢;通過寫短信的方式查詢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