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向車道限速100,80,60: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2.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3.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為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公里;4.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