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guī)定,出租車一般強制報廢年限為8年。但具體報廢年限也因出租車車型不同而不同。按照規(guī)定,小型微型出租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車使用12年。以下是擴展的內容:1 .出租小客車15年。2.小型客車使用10年,中型客車使用12年,大型客車使用15年。3.公交客車用了13年;其他小型和微型營運客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客車使用15年;專用校車用了15年;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大型車除外)使用年限為20年。4.三輪汽車、單缸發(fā)動機低速載貨汽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5.有貨運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使用15年,無貨運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使用30年。6.運輸危險貨物的全掛車和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使用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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