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信部39號文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屬于新能源汽車。此前,業(yè)內對新能源汽車的狹義定義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也被歸為新能源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的信息展開如下:1 .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PHEV)是介于純電動汽車和燃油汽車之間的新能源汽車,包括傳統(tǒng)汽車的發(fā)動機、變速器、傳動系統(tǒng)、油路和油箱等。還有純電動車電池,電機,控制電路,電池容量比較大,帶充電接口;它結合了純電動汽車(EV)和混合動力汽車(HEV)的優(yōu)點。不僅可以實現純電動、零排放行駛,還可以通過混動模式增加車輛續(xù)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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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2.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guī)車用燃料作為動力源(或常規(guī)車用燃料和新型車載動力裝置),集成了車輛動力控制和驅動的先進技術,具有先進技術原理、新技術和新結構的車輛。新能源包括混合動力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級電容、飛輪等高效儲能裝置)四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