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沒有行駛證不能上路。以下是無駕駛證處罰標準:1,在無駕駛證的地方警告或者罰款。未在行駛證處警告或者2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2.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和駕駛證的。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的手續(xù)。3.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識或者完成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