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邊方向盤后面那個桿,桿左邊向前擰三下大燈亮,斜向下掰一下是遠光,掰回來是近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都對遠近光燈的使用做出了規(guī)定。1.夜間會車請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2.夜間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請使用近光燈。3.夜間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zhuǎn)彎時請使用近光燈。4.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請使用近光燈。5.在照明條件良好的道路上行駛,請使用近光燈。6.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請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7.機動車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請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機動車霧天行駛請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8.夜間正常天氣條件下行車,請不要開啟霧燈,因為霧燈對于對向駕駛員是非常刺眼的。9.霧天行車請不要開啟遠光燈,因為遠光燈光軸偏上,射出的光線被霧汽漫反射,在車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使駕駛員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