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劉昕為您報道昨日,本報報道為對付電子警察,蘭州司機熱衷反雷達測速儀(電子狗)的消息后,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盡管使用“電子狗”的行為能暫時逃避處罰,但交警部門已針對此事向省人大作了匯報,并建議盡快出臺相關法規(guī)予以規(guī)范。
乘客:超速非常不安全
“電子狗”的使用是否對公眾存在危害性,乘客又是如何看待的,記者就這一問題采訪了一些乘客。記者昨日來到西關公交樞紐站,據(jù)大部分乘客反映,交通超速本身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如果自己乘坐的汽車超速行駛,是對他們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一位姓張的女士告訴記者說:“自己每次乘坐汽車,如果司機開得非常快,她便會感覺到非常的不安全!彼J為自己出錢坐車享受交通的便利,但不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一些司機的這種超速行駛是對她的不負責。
律師: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
對于“電子狗”存在的合法性問題記者咨詢了甘肅省勇盛律師事務所李勇律師。李律師認為對于“電子狗”一事,如果單純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種行為并不違法,因為目前沒有法律或地方性法規(guī)對其進行約束,也就是說法律無明文規(guī)定。同時,李律師說行為顯然不合理,它會助長一些司機的僥幸心理。
對策:出臺法規(guī)進行規(guī)范
交警高速公路支隊秩序科的朱科長表示,交管部門針對此事已向省人大做了匯報,希望省人大會在今后就此事出臺相關的法規(guī)來進行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