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發(fā)出電焊般的強光,刺得我睜不開眼,太危險了!”開了40多年車的曾先生說,走夜路的司機最怕的就是氙氣燈,這種燈在會車時會讓司機視覺出現(xiàn)盲區(qū)。據(jù)他說,這種燈是車主故意換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jié)構(gòu)、構(gòu)造或者特征。車主故意換裝氙氣燈,應(yīng)屬違法之舉,給道路安全帶來了威脅。如果因為改裝氙氣燈,影響迎面而來的車輛或行人的視線并造成事故,則很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氙氣燈發(fā)出強光后,對面的人都采取避讓、減速的做法,并且感覺恐懼。這極大地滿足了改裝者的炫耀心理。再說得嚴重一點,是改裝者的道德缺失。改裝車燈也助長了道路交通的不正之風,即車主相互攀比,車燈越改越亮,總想使自己的車燈光芒壓住對方。這樣行車很不文明,也很不安全。
事實上,文明行車,幾乎每一個駕駛員都清楚!兜缆方煌ò踩▽嵤l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夜間會車應(yīng)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yīng)當使用近光燈。這是互相尊重的體現(xiàn),也是相互得益的交通文明。而改裝氙氣燈后,夜間會車時的近光燈近似遠光燈,使對方視線模糊,對方只能使用遠光燈。這樣,全都亂了套。
這強烈的燈光給了車主洋洋得意,給了對方罵聲載道,發(fā)出的是不安全的信號,是恐怖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