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走人行橫道”、“遵守交通法則”,最近,帶有這樣溫馨話語的道路交通安全標識立在了沈陽市和平區(qū)太原北街的每個人行道口。 然而在每一塊警示牌上都印上了一個樓盤廣告,大字號的“快搶”二字占據(jù)了牌子的大塊面積。“是讓快搶道,還是讓快搶房子?”看后發(fā)蒙的市民對此提出了質疑。路人:快搶!搶啥?
“這到底是讓咱咋的啊?是讓遵守規(guī)則還是違反規(guī)則啊?真是看不懂!弊蛉障挛4時,途經(jīng)太原北街的記者見一名過路的老人站在道口的人行道處,看著路邊一個警示牌直撓頭。
在老人的身邊,是一塊一人高的落地警示牌,最上方是一個“注意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標識,路邊的一名交警告訴記者,這樣的標識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jù)實際需要設置。
牌子的下半部分是黑色,“快搶”二字字體最大,看起來格外醒目。走近一看,原來這是位于沈河區(qū)奉天街某樓盤的廣告。牌子的兩側寫著提醒路人的“請走人行橫道”、“遵守交通法則”。
“你說這是啥玩意。课已凵癫惶,走人行橫道都很注意,今天走到這兒,看到上面是讓咱走人行道,但看下面以為讓趕緊過道呢,這是讓闖紅燈還是怎么的啊?”路過的陳玉清大娘有點納悶。
律師:廣告涉嫌違法
記者隨后以消費者身份撥通了該樓盤銷售部門電話,一名女性接線員聽記者提到“快搶”廣告時,開口便說:“怎么樣,有創(chuàng)意吧?很多人都是因為看了這個廣告才跟我們聯(lián)系的。”
她表示這個創(chuàng)意是由一個地產(chǎn)策略執(zhí)行機構策劃的,只是為了宣傳,并沒有其他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