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全險就不用自己買單?留意九“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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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貿易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兩年前即考取駕照。今年春節(jié)期間,他看準商家促銷的機會,購買了一輛嶄新的“千里馬”。
由于是第一次擁有一輛新車,他聽從汽銷商的建議,花了5000多元的保險費辦理了“全險”,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險、車上人員險等幾個險種。
但有多年駕齡的朋友提醒他,盡管為新車投保了“全險”,在以下九種特定的情況下,出了問題車主依然得自己買單。
1、酒后駕車、無照駕駛、未年檢
在以上這些情形中,司機并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此外,如果駕駛員與準駕車型不符、實習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
提醒:特別要注意不能酒后駕車,也不要將車借給還沒有取得駕照的親戚、朋友“過把癮”。
2、精神損失
大部分保險條款會有類似的規(guī)定,“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精神賠償視為責任免除!
提醒:駕車時萬一不慎使第三者受到傷害,盡量避免向對方賠償精神損失”,因為這也不屬于保險公司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
3、發(fā)動機進水后再啟動造成損壞
在去年夏天的“麥莎”臺風過后,這一點曾經(jīng)引起不少糾紛。保險公司認為,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fā)動機熄火后,如果司機又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于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之內。
提醒:車停在車庫中萬一被水淹了,千萬不要強行點火發(fā)動,應立刻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即便發(fā)動機受到損壞,保險公司也不賠償。
4、自己加裝的設備不賠
買車后,很多車主會自己加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一旦撞車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對這些新增加的設備賠償。
提醒:部分保險公司會接受車主投!靶略黾釉O備損失險”,如果是改裝車以后留下安全隱患,又沒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出了事故同樣不能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