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持有合格的駕駛證駕駛合格的車輛,就和其他一切駕駛員一樣,是合法的上路駕駛者,在交通法規(guī)面前是一律平等的,既不能因為是新手而受格外優(yōu)待,也不能因為這個而被特別設限。當然,新手違章多也是個不可回避的現(xiàn)實問題,整治固然必要,但方式方法和手段依據(jù)至少要在情理上更站得住腳,也只有這樣才最終有助于問題的解決。比如,是否可以在給新手頒發(fā)駕駛證的過程中把關更加嚴格些、增加更多接近實際駕駛環(huán)境的考核環(huán)節(jié),是否可以考慮向新手提供一些專門的操演場地、區(qū)域,以便讓他們盡快熟練起來……畢竟誰都不是生來的老手,誰都有很新手的時候,如果從新手的實際情況多一些考慮,執(zhí)法豈不是更“人本”“人性化”一點呢?(貴峰) 別誤解交警處罰的著眼點 對于交警部門的這種做法,各方有贊有貶,爭議較大,甚至有人認為執(zhí)法機關無權施以這樣的處罰。能否對車內(nèi)懸掛標語的駕駛者予以處罰?我以為,按照“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處罰”的原則,關健在于有無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明確規(guī)定,地方性法規(guī)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深圳市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規(guī)定:“在機動車駕駛室及前擋風玻璃范圍內(nèi)懸掛、放置、張貼各種標牌或者其他物品影響操作、妨礙駕駛視線的,處警告或者100元罰款! 由此可見,作為深圳地方性法規(guī),有權設定這樣的行政處罰條款。對車內(nèi)懸掛“新手上路”等提示標語的駕駛者予以處罰,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完全屬于依法行政。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強調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使法律法規(guī)成為任何人都必須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顯得尤為重要。 事實上,這一處罰措施是針對影響操作、妨礙駕駛視線的,并非只針對新手,如果“老手”違規(guī),處罰時“一視同仁”。對“新手上路”提示標語的處罰,屬于列舉性質,其他類似提示標語,只要有可能影響操作、妨礙駕駛視線,同樣要依法查處。(陳愛和) ■有理有據(jù) 別歧視“菜鳥”車手 此消息傳出后,“菜鳥”級車手們不禁心驚膽寒。當然,罰款100元并不是什么較大的負擔,但使人心里別扭的是,這項規(guī)定以及全面開展的專項整治新手活動,使人感到了一種來自交警部門的嚴重歧視。 “菜鳥”級車手的大面積增多是社會進步的正常反映,如何正確管理、減少交通違章、杜絕行車事故,也確實給交警部門出了難題。但是車內(nèi)懸掛“新手上路”要罰款100元的做法,實在不可取。交警局負責人的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其中也同時包含著更大的隱性問題: 一是“菜鳥”級車手該怎樣上主干道?如果高速行駛,事故難以避免,但低速時又影響到他人,這是事實,但任何老手都是從新手過來的,沒有新手何來老手。交警局負責人的話里使人感到,主干道不歡迎新手,如果是這樣,新手又怎么能不感到被歧視,他們又有什么機會能成為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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