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處罰新標準2021,無證駕駛的處罰標準
2024-08-28 23:44:05
作者:資訊小編
無證駕駛處罰有哪些新的標準?
無證駕駛處罰標準:
1. 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予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同時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將機動車交予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罰款,可同時并處拘留 15 天的處罰;
3. 特別說明: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不管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有無違法,均不可繼續(xù)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依據(jù)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a、倘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并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徑的,給予警告或 20 - 200 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b、倘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按照其違法的狀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并及時退還機動車;c、如駕駛人無法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依照 1、2 的情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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