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同車型的最高和最低車速限制是不同的。小型載客汽車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的最高車速限制在每小時100公里,而摩托車則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此外,對于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情況,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情況下,最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那么應該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