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臨時停車要開示廓燈嗎
2024-05-09 11:27:56
作者:資訊小編
路邊臨時停車應當開啟示廓燈。示廓燈是表示車輛存在和寬度的燈光,可以讓其他車輛在超車會車時更加容易判斷。在非禁止停車的路面,駕駛員不離開車輛的情況下,靠道路右邊按順行方向作短暫停留,即為臨時停車。但當維護交通秩序人員或駕駛員本人認為妨礙交通時,必須迅速離開,以免妨礙別人通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必須遵守一系列規(guī)定,包括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nèi)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并立即駛離等等。
在駕駛證科目三考試中,路邊臨時停車需要打開車輛的小燈,也就是示廓燈。如果車主沒有正確開啟車輛的燈光,就會被直接判為不及格。此外,靠邊停車時還需要打開車輛的右轉向燈。同時,轉向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也是重要的車輛燈光,需要在合適的場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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