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擁堵費能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嗎
征收擁堵費是否合法?合法的。
交通擁堵是一個世界級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城市規(guī)劃不合理、公共交通建設不重視、私家車不合理盲目發(fā)展導致機動車保有量過大、出行習慣不合理等。
由于多種原因,應該有多種措施來控制擁堵。最根本的是要進行更加合理的城市規(guī)劃,推進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設和非首都功能外移,進一步加強公共交通建設,合理引導市民出行。此外,要繼續(xù)限購限行,試行地鐵高峰期票價,不同單位上下班高峰期不同,收取擁堵費。
但需要明確的是,征收擁堵費涉及對公民財產的征收,屬于行政執(zhí)法行為,必須遵循合理行政的原則。合理行政原則是國務院2004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號文規(guī)定的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則之一。它要求行政執(zhí)法要理性,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執(zhí)法要達到具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做到的合理、恰當,并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
比例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可以采用多種方式達到某一行政目的時,應當采用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道路?;诖?,筆者認為不收取擁堵費為宜。如果是充電的話,一開始不要充電太多。相反,應該先小額收費,然后根據(jù)交通擁堵情況的好轉逐步調整。至于收費方式,可采納有關專家的意見,可按圈或分段收費。
如果政策制定者最終決定征收擁堵費,他們必須堅持先立法,否則就違反了依法行政的原則。依法行政原則是國務院2004年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號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法治政府的另一項基本原則,其結構包括法律優(yōu)先和法律保留兩個方面。
該法優(yōu)先要求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開展行政執(zhí)法活動,禁止行政機關違反現(xiàn)行有效的立法規(guī)定。法律保留要求,未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其他組織。將構成行政違法。
這里的法律保留涉及行政執(zhí)法活動與民事活動的主要區(qū)別。民事活動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法律不禁止就允許,而根據(jù)法律保留的要求,行政執(zhí)法活動應當遵循法律不授權就禁止的原則。因此,未經立法授權,行政機關征收擁堵費將面臨違法問責,與當前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相適應。
北京要征收擁堵費,首先要制定相關的法律依據(jù),這里的法律依據(jù)只能是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guī)或者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政府,不包括北京市有關政府部門制定的普通規(guī)范性文件。
支持北京征收擁堵費的,大多借鑒了國外的相關做法。例如,新加坡自1975年起,在市中心6平方公里的管制區(qū)內,對進入車輛征收每天3新元的“道路擁堵費”,巴士除外;市中心的車輛被征收“道路擁堵費”。 2008年3月31日,紐約市議會投票通過了一項在曼哈頓征收交通擁堵費的提案。
眾所周知,征收擁堵費較為有效的新加坡和斯德哥爾摩在城市人口和機動車保有量方面與北京存在較大差距,而這兩個城市的合理規(guī)劃和公共交通設施的完善也沒有可比性到北京;擁堵費的效果一直很差,一直被人詬病。紐約早就因為對手太多而放棄了沖鋒。因此,不要天真地以為一旦征收擁堵費,就可以治愈百病,可以徹底解決擁堵問題。相反,我們應該評估情況并設計更好的措施來控制擁堵。
現(xiàn)代社會是法治社會。交通擁堵費糾紛必須依法解決。在線咨詢律師可以解決您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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